常言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这建立在双方彼此诚信的基础上,否则很容易引起借贷纠纷。近日,饶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朋友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的升级。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原本是朋友关系,被告因生意资金需求向原告借款并约定好利息。原告将款项交付给被告,被告也出具了借条,并约定日期归还。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经营的生意发生变故并未履约,经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饶阳法院留楚法庭法官邢新倩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定先与被告沟通但始终未果。法官按照原告提供的住址,来到其家中,但被告并未在家,最终通过村委会的帮助,联系上了被告。电话中,法官耐心地向被告做思想工作,向其讲明拖欠借款时间越长,日后所要负担的利息越多,经济负担也就会越大,告知其若拒不偿还借款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被告承认欠款事实,表示自己目前资金紧张,还款存在困难,希望能宽限一段时间。
于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原告、被告先后来到了法庭,两人见到法官,就言语激动的表达诉求,矛盾一触即发。法官先让原告拿出了欠条,并向被告确认是否是其出具的,看到借条后被告的表情由愤怒转为愧疚。随后,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积极与原告进行沟通,告知其被告的意愿,希望能考虑对方目前的经济状况和困难,以心平气和、互谅互让的态度解决问题。经过承办法官情、理、法等多方面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分期偿还本金,不主张利息的调解协议,案件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寒风多凛冽,调解暖人心。下一步,饶阳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打通纠纷“症结”,解开群众“心结”,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切实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